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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届警察手枪实用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公安民警素能建设,提升基层一线民警警务实战技能,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强实战、保大庆”全警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川公发[2019]53号)统一部署,按照《四川省前卫体育协会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四川省第二届警察手枪实用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公安厅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前卫体育协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底在省厅战训基地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市(州)公安局,厅机关,四川警察学院,成都铁路公安局,共24个代表队。各单位必须组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及人员

根据当前我省民警枪械训练方向,结合全省民警使用枪械的能力水平,贴近实战设置各项比赛项目。按领导组和民警组、特警组进行比赛。

(一)领导一组。厅机关1名厅级领导,各市(州)公安局1名班子成员;四川警察学院1名院领导;成都铁路公安局1名班子成员。设立10米立姿速射和7米立姿对单目标人体部位靶标射击两个比赛项目。

(二)领导二组。厅机关1名处级领导,各市(州)1名县级公安局班子成员,四川警察学院1名处级领导;成都铁路公安局1名处级领导。设立比赛10米立姿、跪姿速射比赛和7米立姿对双目标人体部位靶标射击两个比赛项目。

(三)民警组。各代表队基层派出所所长1人,男民警4人,女民警1人;四川警察学院代表队科长1名,公安专业教学部门男民警4人,女民警1人。设立综合体能、10米立姿速射和持臂盾折返跑综合体能、7米立姿盾枪组合单手射击两个比赛项目。

(四)特警组。各代表队男女特警各1人,四川警察学院警务实战教学部门男女民警各1人。设立着防弹衣佩戴头盔综合体能,掩体后15米立姿、跪姿射击;着防弹衣佩戴头盔持臂盾折返跑综合体能,7米立姿盾枪组合单手射击。

六、竞赛规则

执行《四川省第二届警察手枪实用射击比赛竞赛规则》。

七、武器装备

(一)比赛枪弹。比赛枪型统一为公安部列装的QSZ92式或QSZ92G式9mm口径半自动手枪,枪支板机引力不得小于1.5公斤。枪支瞄准具不准加高或挫低,枪支内部结构及外观均未改装,且不能加装任何瞄具及枪口制退器。

(二)比赛装备。各代表队统一为参赛队员配备护目镜、耳罩(耳塞)和战术腰带(含枪套、弹匣套、手铐套、警棍套、电筒套)以及手铐、警棍、电筒。

(三)枪械管理

1、各代表队自行携带比赛枪支(每支枪须配备3个弹匣)和比赛装备,并依法办理往返携运手续,途中妥善保管。

2、熟悉场地和比赛用弹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严禁自行携带子弹。

八、裁判仲裁

比赛裁判、仲裁由四川前卫体协选派。

九、成绩计算

个人赛成绩用于个人赛名次排序。根据个人赛名次,按照100-名次+1的方式,排出各组别名次分值。各组别参赛选手名次分值相加,得出团体赛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相同,则领导组团体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民警组团体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特警组团体分高者名次列前。

十、录取名次

领导组、民警组(男女)、特警组(男女)个人,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和证书。总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本届比赛设“优秀组织奖”6个,“体育道德风尚奖”8个,颁发奖牌。

十一、参赛办法

各代表队参赛队员为在编在职公安民警,必须持有《持枪证》;参赛队员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适合参加射击比赛证明;各代表队必须统一为参赛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培养锻炼基层一线民警警务实战技能,2012年以来参加过全省实战教官比武获得“十佳教官”“优秀教官”人员、2013年以来参加全省特巡警比武获得长短枪互换科目前三名人员、2014年获得全省第一届警体运动会射击比赛前三名人员、代表四川参加过全国教官比武和射击比赛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射击比赛。

十二、规程解释

本规程解释权属四川省第二届警察手枪实用射击比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