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
2024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经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即日起发布本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认真落实“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决策部署,围绕警察职业保障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以警察健康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科前沿,着眼研究的应用实践价值,突出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为促进全警健康,更好服务公安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24年度课题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重点项目为中心学科建设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研究期限和申报条件
(一)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课题为2年,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为1年。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提前结项。需要延期的,须经研究中心批准。逾期未结题者,将予以撤项处理。
(二)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历,申报自筹项目的负责人职称不限。
2.每个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成果形式
(一)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结项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层次刊物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著作1部;③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必须以翔实的调研数据为基础,重复率不超过30%,并获县级及以上单位领导批示或签章)。
(三)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发表会议论文2篇;③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必须以翔实的调研数据为基础,重复率不超过30%,并获县级及以上单位领导批示或签章)。
(四)凡申报自筹项目,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发表会议论文 1 篇;③完成调研报告1 篇。
(五)所有结项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四川警察学院 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编号:XXXXXX-XX)”,否则不予结项。未按规定申请结项的,中心有权追溯撤销该课题;一经撤销,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研究中心课题。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科学性和可行性,为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提供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见附件。
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邮递至四川警察学院“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policehmrrc@126.com(以姓名+题目+单位命名的附件发送)。
七、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27795
联 系 人:贺卿荣 19138629527
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选题指南(2024)
2、民警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