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2019年至2022年关于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和四川省公安厅《四川公安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实施细则(试行)》(川公传发﹝2020﹞787号)的规定要求,为确保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在省公安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周朝坤和党委副书记、院长伊良忠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驻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警务基本技能教学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整体工作由学院政治部牵头,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警务基本技能教学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
二、职责分工
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包括在职民警达标工作和在校公安专业学生达标工作。组织人事处负责在职民警达标工作的组织,包括报名、组织测试、成绩统计等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在校公安专业学生达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警务基本技能教学部负责在职民警集中训练、全员集中测试过程中测试场地和测试器材的保障以及裁判员选派等工作。后勤保障处负责全员测试过程中的应急医疗保障工作,包括专业医务人员聘请及救护设备配备等。驻院纪检监察组对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测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测试范围
学院在职民警及在校公安专业学生,达标测试按《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规定年龄段分组实施,各组测试年龄段按照测试当月实际已满周岁计算。
四、实施办法和步骤
达标测试工作分阶段推进,包括民警训练、集中测试。
第一阶段:民警训练阶段(6月-9月中旬)
本阶段采取集中训练和自行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警务基本技能教学部负责培训小教官,各部门指派1名小教官参加训练,各学生区队警体委员作为小教官,小教官着重学习测试项目的训练方法和达标技巧,并负责在各部门和各区队范围内传授指导。全院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师生集中训练。全院师生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主锻炼,达到强身健体、体能达标的目的。
第二阶段:集中测试阶段(9月下旬、12月上旬)
2020年9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员集中测试,12月上旬组织开展集中补测。全员集中测试时未达标的,应参加集中补测。在职民警测试由组织人事处和警务基本技能教学部组织实施,在校公安专业学生测试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的重要性
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事关每个民警的身体健康,是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此项工作也是对《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的严格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全体民警积极投身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活动。
(二)加强锻炼,努力提高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的主动性
各部门要组织民警有序开展身体锻炼,有针对性地提升民警的身体素质,找准差距,补足短板,切实提高民警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能力。在职民警和公安专业学生要主动开展自练自测,养成“自觉锻炼、崇尚健康”的良好习惯,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结果应用,切实体现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的必要性
学院建立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档案,作为衡量民警身体素质的基本依据。按照要求,综合体能达标测试结果与民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与民警警衔评授晋升挂钩。当年综合体能达标测试不合格的民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暂缓晋职晋级晋衔。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四川公安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测试结果应用逗硬奖惩,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严格实施,全力保障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的有效性
学院将严格按照《四川公安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测试,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确保2020年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工作顺利完成。省公安厅、学院将分时段对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测试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严肃通报。
附件:1.四川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实施细则(试行)
2.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
四川警察学院政治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