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根据学院工会2019年工作计划及组队参加省公安厅羽毛球比赛任务,同时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友谊,加强团结,活跃教职员工课余生活,建设健康和谐校园,经院工会两委会讨论决定,于2019年6月初举办我院首届教职工混合团体羽毛球比赛暨选拔赛。其竞赛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四川警察学院工会
二、承办单位:院工会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三、竞赛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伊良忠
副主任:唐雪莲、冯水陆、刁涌
(二)仲裁组
冯水陆、刁涌、杨宁
(三)裁判工作人员
裁判长:杨宁
裁 判:学生裁判16名
宣 传:姚珊
(四)场地器材组:左涛及学生工作人员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8日下午17:00—18:30
(二)竞赛地点:四川警察学院乒羽馆
五、参加单位及人员
四川警察学院在职员工
六、竞赛项目
教工组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为四川警察学院在职员工,按照部门组队报名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学院卫生科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时具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报名参赛,如果运动员在参赛中出现意外,由自己全权负责。
(三)参赛运动员资格由工会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统一认定。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小组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淘汰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三)比赛赛制: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员报名情况以抽签形式决定分组。小组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净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场数相同时,则看净胜场、局数多者列前;若相等,则看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净胜分数多者列前。每小组取小组前两名出线晋级淘汰赛阶段。
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现,进行交叉单淘汰制比赛争夺前四名。
(五)比赛用球由主办单位提供,开赛前10分钟对参赛队员资格证件检查(须带上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六)比赛期间,主办单位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10分钟的代表队视为弃权处理,比分判为2:0,弃权方负。
(七)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参赛运动员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需当场向比赛监督提出,并由主办单位做出最后处理。
十、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队员应于6月3日前在院工会办公室报名,逾期报名不得参赛。
(二)参赛队员于6月3日下午17:00,在院工会办公室抽签。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第一名2000元
(二)第二名1500元
(三)第三名1200元
(四)第四名1000元
(五)精神文明奖2名各800元
(六)优秀组织奖2名各800元
十二、比赛要求
(一)任何人都应完全服从裁判,对裁判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将取消比赛资格。
(二)比赛中的技术问题、参赛队员资格纠纷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三)在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绝对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和尊重对方球队人员。
十三、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院工会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