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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第十届警察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5:4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8、19、20日,学院志祥广场主赛场和大梯步、后山室外训练场等分赛场。

二、参赛单位

学警以学生大队为单位组建参赛队,研究生由科研处负责组建参赛队,警院教职工由院工会负责组建参赛队,(研究生与警院教职工以下简称“警教”)。

三、参赛组别

学警组(学历生):学警男子组、学警女子组。

警教组(研究生、警院教职工):警教男子甲组(40岁以下)、警教男子乙组(40岁及以上)、警教女子甲组(35岁以下)、警教女子乙组(35岁及以上)。年龄以2018年4月1日为准。

四、竞赛项目

(一)100m(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警教男子甲、乙组,警教女子甲、乙组。学警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分预、决赛。

(二)400m(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分预、决赛。

(三)800m(单项)

学警女子组;警教女子甲、乙组。学警组各参赛队限报女运动员4名,采取一次性决赛。

(四)1000m(单项)

学警男子组;警教男子甲、乙组。学警组各参赛队限报男运动员4名,采取一次性决赛。

(五)4×100m接力(集体)

学警男子、女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分预、决赛。

(六)跳高(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采取一次性决赛。

(七)跳远(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警教男子甲、乙组,警教女子甲、乙组。学警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采取一次性决赛。

(八)铅球(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警教男子甲、乙组,警教女子甲、乙组。学警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采取一次性决赛。男子铅球:7.26kg,女子铅球:4kg。

(九)12×50m应急清障(集体)

学警男女混合,各参赛队限报12名运动员,其中女生不少于4名。

1.场地距离:志祥广场,12×50m。

2.比赛设置:12人×50m翻轮胎迎面接力;赛道长50m,宽为4m。

3.比赛办法:采用一次性决赛。比赛时运动员和轮胎都在起点线后,待裁判员发出“预备”的口令后,运动员可以上前一步蹲下双手触摸轮胎,但不得用力使轮胎离开地面。当裁判员鸣枪发出开始的信号时,运动员在自己的赛道上将轮胎由一面翻向另一个面(即A、B两个面),这样连续翻到轮胎整个面过了终点线且躺下后,第二人再次翻到起点,依次轮换直到最后一人把轮胎翻过起点躺下,比赛结束。如出现比赛中运动员把轮胎翻出自己的赛道、比赛开始或交接时“抢跑”、比赛中运动员采用推、拉、滚动或其他除翻轮胎之外的动作使轮胎移动,则取消该参赛队的比赛成绩。

4.名次评定:用时少者为胜,若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十)200m警标障碍(单项)

学警男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运动员4名。

1.场地距离:警标障碍场,200m。

2.比赛设置:两人一组,运动员依次有序的通过200m警标障碍,顺序为起点→圆筒→云梯(水坑)→吊环→深坑→高低栏→爱尔兰板→高低台→浪板→高网架(沙坑)→终点(回到起点),依次有效的通过障碍,跑到障碍终点比赛结束。

3.比赛方法:采用一次性决赛。运动员一定要按照要求和顺序依次有效通过每一个障碍,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4.名次判定:用时少者为胜。若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十一)抢占制高点(单项)

学警男子、女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

1.场地距离:大梯步下旗杆起点线至大梯步顶端终点处。

2.项目设置:运动员自大梯步下旗杆后起点线出发,沿台阶由下而上跑向大梯步顶端终点处,比赛结束。

3.比赛方法:采用一次性决赛。8-10人一组,自起点线出发沿设定路线跑完全程。

4.名次判定:用时少者为胜。若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十二)警需装备驰援(集体)

学警男女混合。各参赛队限报4名运动员(3名男生、1名女生)。

1.场地距离:志祥广场和后山室外训练场,约2000m。

2.比赛设置: 从起点出发,4人接力将警需装备沿特殊路径驰援到达终点,比赛结束。

3.比赛方法: 采用一次性决赛。第一名运动员在起点(田径场100m起点)徒手跑50m至主席台前(放有一张桌子,桌上有比赛的所有装备),将单警装备(四件套:枪套、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置于腰间,5瓶550ml的矿泉水装入警用背包并双肩背负,同时携带塑料95半自动步枪沿田径场继续跑200m后,从主席台左前方门(单、双杠场地旁)出田径场→招就处→室外靶场(装备交界区:与第二名运动员交换装备)→驾训场→龙透关上山小路口(装备交界区:与第三名运动员交换装备)→龙透关牌坊下(装备交界区:与第四名运动员交换装备)→礼堂→教学楼→乒羽馆→田径场沿跑道跑至主席台前取拿装备处将装备卸下,统一摆放整齐,与出发时一致,举手示意,裁判停表,比赛结束。要求各参赛队运动员戴好统一的号码布,必须在规定区域携带好警用装备,携带装备在比赛沿途中不能掉落与遗失,在规定的交界区域内与队友进行装备交接,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成绩。

4.名次评定:用时少者为胜。若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十三)400m场地障碍(单项)

学警男子组,每参赛队限报3名男运动员。

1.场地距离:志祥广场,400m。

2.项目设置:顺次起点→高墙→轮胎路→低窗口→低桩网→终点(四个障碍)。

3.比赛方法:采用一次性决赛,2人一组,依次有效通过四个障碍,并跑完全程,比赛结束。

4.名次评定:所有运动员按比赛的有效时间拉通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5.规则要求:

(1)高墙:运动员必须从高墙上沿翻越通过,必须从高墙正面蹬踏借力翻越。

(2)轮胎路:运动员必须从轮胎路上的每一个轮胎孔里面依次有序跳过,不能借助轮胎两侧踩过。

(3)低窗口:运动员必须从矮墙的低窗口通过。

(4)低桩网:运动员必须从低桩网下通过,身体任何部位不能借助低桩网两侧的立柱用力通过。

(十四)800m抢险救灾(集体)

学警男子组。各参赛队限报8名运动员。

1.场地距离:志祥广场,800m。

2.比赛设置: 运动员徒手运输重量相同的圆木绕田径场两圈,完成800m的距离,在参赛过程中不设接力区,不规定接力人数、接力时间、接力次数,只需要圆木按规定的路线完成即可,比赛过程中圆木任何部位不能够着地,圆木交接必须在同一跑道内完成,不能影响比赛对手的行进,否则视为犯规,取消比赛成绩。

3.比赛方法:采用一次性决赛,两队为一组。

4.名次判定:用时少者为胜,如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十五)50m×4战地救护(集体)

学警男子、女子组,各参赛队限报男女各2名运动员。

1.场地距离:志祥广场,50m×4。

2.比赛设置:参赛队每队甲、乙两名队员,比赛开始后甲队员背乙队员从起点跑至50m折返点后,交换由乙队员再背甲队员跑至起点线,起点线上放有担架,担架上放有沙人一个(未捆绑),甲、乙队员两人再抬担架跑50m折返点后折返跑回起点比赛结束。比赛过程中担架的任何部位不能够着地,被背的队员身体任何部位不能够着地,否则视为犯规,取消比赛成绩。

3.比赛方法:采用一次性决赛,四队为一组。

4.名次判定:用时少者为胜,如时间相同则看百分位,如百分位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录取名次

(一)单项取前六名奖励,按7、5、4、3、2、1计分。

(二)集体项目取前六名奖励,按单项名次分数双倍计分。

(三)凡在比赛中打破院纪录者,在该项目中记分增加7分,同时按第一名奖励标准奖励。同一人次在同一项目中破两次以上院纪录者,只按此办法增加记分和奖励一次。

(四)只有6人或不足6人参加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只有一人参赛的项目作表演赛。

(五)各参赛队团体总分按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取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组织奖按照各参赛单位参加运动会各项赛事和相关工作的参与面大小统一评定。

凡个人、集体、团体获得名次和组织奖的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报名工作

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星期日)12:00前。

咨询电话:0830-3104569 18989127067 18583008301

各参赛队同时将《运动员报名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到警训部办公室。

七、体检工作

报名参加“抢占制高点”项目的运动员,于4月3日到泸州市大山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并开具证明。未参加体检且无医疗证明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八、裁判工作

由学院前卫体协会同组委会共同组织开展。

九、仲裁工作

凡对判罚有争议的,必须在该赛事后30分钟内,书面向大会组委会申诉(需附录像、照片等有效证据),否则申诉无效。

十、附则

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警察学院前卫体协

                                                                                         2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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