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即日起发布本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健康中国2030"规划框架,秉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健康惠警"核心理念。立足警察职业健康需求与执法效能保障的双重维度,倡导多学科协同创新研究范式,重点突破体质监测智能感知技术、职业损伤防护、运动康复效能评估等前沿领域。为警察体质健康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推动警察健康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推动研究成果向警务实战转化,为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提供健康新质生产力。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25年度课题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重点项目为中心学科建设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研究期限和申报条件
(一)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课题为2年,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为1年。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提前结项。需要延期的,须经研究中心批准。逾期未结题者,将予以撤项处理。
(二)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自筹项目的负责人职称不限。
2.每个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成果形式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发明专利。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结项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已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以相同题目或同一主题申报立项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可以予以认定结项。否则,需按以下要求申请结项:
(一)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层次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著作1部;③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④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四川警察学院院定公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公开发表论文2篇;③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③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三)凡申报自筹项目,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①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发表会议论文 2 篇;③完成调研报告1 篇。
(四)所有结项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四川警察学院 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编号:XXXXXX-XX)”,否则不予结项。未按规定申请结项的,中心有权追溯撤销该课题;一经撤销,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研究中心课题。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见附件。
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寄送四川警察学院“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policehmrrc@126.com(以姓名+题目+单位命名的附件发送)。
七、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27795
联 系 人:钟雨霏 17309086551
附件:1、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选题指南(2025)
2、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康复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1日